首页直播App学习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二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历年试题 > 二级建造师法规考点真题:建设工程债权制度

二级建造师法规考点真题:建设工程债权制度

更新时间:2015-08-28 17:25:05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217收藏43

二级建造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 北京
  • 上海
  • 天津
  • 重庆
  • 河北
  • 山东
  • 辽宁
  • 黑龙江
  • 吉林
  • 甘肃
  • 青海
  • 河南
  • 江苏
  • 湖北
  • 湖南
  • 江西
  • 浙江
  • 广东
  • 云南
  • 福建
  • 海南
  • 山西
  • 四川
  • 陕西
  • 贵州
  • 安徽
  • 广西
  • 内蒙
  • 西藏
  • 新疆
  • 宁夏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摘要】为方便各位考生更好的备考二级建造师考试,环球网校二级建造师考试频道,特地整理二级建造师考试考点相关真题,并附解析与参 考答案,本文为:二级建造师法规考点真题:建设工程债权制度,希望各位二

  【摘要】为方便各位考生更好的备考二级建造师考试,环球网校二级建造师考试频道,特地整理二级建造师考试考点相关真题,并附解析与参 考答案,本文为:二级建造师法规考点真题:建设工程债权制度,希望各位二级建造师考生通过真题练习的方式巩固考点,并提高做题能力。更多资料及试题敬请关注环球网校二级建造师考试频道或【ctrl键+D】手动收藏此页面。

相关推荐:二级建造师考试历年真题及解析汇总

  建设工程债权制度

  【例】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履行,致使债务人难以履行债务时,债务人可以采取的消灭债务的方式是( )。【2012】

  A.抵销B.提存

  C.混同D.免除

  【答案】B

  【解析】债权消灭的原因。

  【例】订立合同的两个公司合并,使他们之间既存的债权债务归于消灭,这种事实是债权债务的( )。【2011】

  A.抵销

  B.提存

  C.混同

  D.免除

  【答案】C

  【来源】第一章第四节:民法

  【解析】“混同”是指债权和债务同归一人,致使合同关系消灭的事实。如两个相互订有合同的企业合并,则产生混同的法律效果。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各位二级建造师考生可进入环球网校二级建造师考试论坛,与更多考友交流学习。

编辑推荐:

2015年二级建造师考试真题解析

历年各省二级建造师考试合格标准

2016年注册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今日直播 更多
峰会

报名指导公开课回放

二级建造师 管理

03月07日 06:00-06:40

潘晓宇

峰会

二建干货直播,90分钟解锁实务通关密码

二级建造师 建筑

03月07日 07:00-10:00

环球网校

峰会

AI时代普通人突围指南

AI高效办公 AI高效办公

03月11日 11:00-12:00

曹骏

峰会

法律视角解读:新清单计价

二级建造师 管理

03月11日 11:00-13:00

杨唐全老师

更多直播
  • 2024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真题及答案解析-第一批次(A卷)

    难度: 1828人已做 做题
  • 2024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真题及答案解析-第二批次(B卷)

    难度: 856人已做 做题
  • 2024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真题及答案解析-第二批次(A卷)

    难度: 471人已做 做题
  • 2024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真题及答案解析-第一批次(B卷)

    难度: 440人已做 做题
更多真题

二级建造师资格查询

二级建造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168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课程咨询

售后服务

APP立减150

注册APP

购课满减券免费领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B2-20210770|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3350号|京ICP备16038139号|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20130号
知春路校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D座4层北区(地铁10号线西土城出A口)|邮编:100191
版权所有 2003-2024 北京环球创智软件有限公司|联系客服|营业执照

预约成功
您已经成功预约 考试短信提醒
扫码添加客服微信号
添加客服微信号,邀您进群领取学习资料、直播课程等,还能和其他小伙伴一起学习交流。添加时请回复领取

绑定手机号

应《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加强实名认证机制要求,同时为更加全面的体验产品服务,烦请您绑定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