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建设事业指导服务中心:二级建造师相关业务办理通知
关于采取电话、邮寄、网络等方式办理注册业务的通知
按照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做好省(中)直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辽直工委传发〔2020〕5号)要求,根据《省建服中心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统一安排,省建设事业指导服务中心从2月3日起实施应急封闭管理。期间,谢绝一切外来人员进入我中心院内和办公区域,暂停现场办理建设行业各类执业资格注册业务。具体通知如下:
一、从2020年2月3日起,暂停现场办理各类执业资格注册业务(包括接收材料、证书领取等)。需要办理注册业务的,请通过电话、邮寄、网络等方式办理。
二、具体办理要求:
1.原通过网上办理的业务照常进行;
2.原需要报送纸质材料的业务,请将纸质材料邮寄至我中心(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嫩江街38号,全称:辽宁省建设事业指导服务中心)。我中心负责上报并为您邮寄办结的证书,请在邮寄至我中心的材料中预留准确的电话号码、姓名和地址;
3.不需要上报材料但需要邮寄证书的业务,请于辽宁省住建厅网站发布领取证书的通知后,将邮寄地址、姓名、电话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
4.需要上传材料(如现场认证、出省材料等)的业务,请将上传材料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
三、各类业务办理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三、各类业务办理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1.监理工程师:周丽,联系电话:024-23975258,电子邮箱:371136445@qq.com;
2.造价工程师:董明礼,联系电话:23974887,电子邮箱:1132326592@qq.com;
3.勘察设计工程师:苏莹,联系电话:024-23974887,电子邮箱:Kanchasheji209@163.com;
4.一级建造师:徐梅梅,联系电话:024-24128500,电子邮箱:zczxjzs@163.com;
5.二级建造师:陈鲤婷,联系电话:024-24128500;
6.继续教育:韩雪峰,联系电话:024-23974407;
7.技术工人:刘冬梅,联系电话:024-23974100。
四、受疫情影响,快递运营效率可能会降低。请根据自身注册需求提前办理相关业务,以免影响您正常使用。
五、恢复现场办公的时间视疫情防控的需要另行通知。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辽宁省建设事业指导服务中心
2020年2月1日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辽宁省建设事业指导服务中心:二级建造师相关业务办理通知,还未取得证书的考生,请持续关注环球网校小编关于二建合格证书领取时间的更新情况,或者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可以更方便快捷的了解二建证书领取时间。
最新资讯
- 二级建造师速看!住建部联和财政部发文:进一步做好城中村改造工作2024-11-22
-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4年安徽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通知(第19期)2024-11-14
- 临电新规出台:从业二级建造师/考生要了解这些2024-10-28
- 2025年二级建造师考生必读: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2024-10-28
-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JGJ/T46-2024)2024-10-23
- 陕西:开展二级建造师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工作2024-10-11
- 宁夏要求规范二级建造师注册,加强证书管理2024-10-10
-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建设工程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解锁的公告2024-10-09
- 二建行业动态:新疆公布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投诉举报电话2024-10-09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取得浙江省及江苏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证书可上海青浦区注册2024-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