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结果公示
更新时间:2013-07-11 09:38:01
来源:|0
浏览
收藏
二级造价工程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摘要 关于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的公示
关于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的公示
建办受理函[2013]26号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的有关规定,我部组织了对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的审核,为保证审核质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审核合格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3年7月9日至2013年7月22日,对所公示企业资质延续有问题的欢迎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我们对投诉单位或投诉人给予保密。公示企业的名称有误的,应与资质管理机构取得联系,报标准定额司进行更改。
任何借公示之名,要求公示企业参加任何公告并收取费用的行为,均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无关系。
联系单位:标准定额司造价管理处 联系电话:010-58933231
办公厅受理办 联系电话:010-58933774
联系地址:北京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联系传真:010-58933216
附件:
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名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3年7月8日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造价员考试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编辑推荐:
编辑推荐
最新资讯
- 中价协:关于开展2024年二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2024-01-29
- 2023年西藏开展二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有关事宜的通知2023-07-26
- 重庆市开展2023年二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2023-02-27
- 浙江省关于开展2023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的通知2023-02-07
- 2022海南省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2022-06-14
- 中价协:关于开展2022年二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2022-03-15
- 2021四川开展二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2021-06-24
- 2021陕西开展二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2021-06-03
- 2021重庆二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2021-05-08
- 中价协:关于开展2021年二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2021-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