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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结构工程师考试辅导:防火材料的区分

更新时间:2009-10-19 15:27:29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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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建筑大部分为木造,一旦地震容易发生大规模火灾。因此,建筑物在抗震的同时,还要注意防火。 今天我们就来讲讲建材在防火方面的分类。

  建材分为“不燃材料”、“准不燃材料”和“难燃材料”三种。这种区分并不是要追究建材的“可燃性”,而是要追究其“有用性”和“安全性”。

  “有用性”指的是建材在温度升到一定的程度时是否融解或破裂;

  “安全性”指的是建材在燃烧以后是否产生有害人体的物质。

  在发生火灾时,不燃性能可持续20分钟以上的材料为“不燃材料”;

  1.混凝土、砖、瓦、灰浆、石、玻璃

  2.铁、铝、金属板

  3.厚度达12mm以上的石膏板、厚度达5mm以上含有玻璃纤维的水泥板等等 不燃性能可持续10分钟以上的材料为“准不燃材料”;

  1.厚度达9mm以上的石膏板、厚度达15mm以上的木毛水泥板、厚度达9mm以上的

  硬质木片水泥板、厚度达6mm以上的纸浆水泥板等等。

  2.不燃材料

  不燃性能可持续5分钟以上的材料为“难燃材料”。

  1.厚度达5.5mm以上的难燃合板、厚度达7mm以上的石膏板等等。

  2.不燃材料

  3.准不燃材料

  二级结构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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