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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基金从业资格《基金法律法规》知识点:对管理人的监管

更新时间:2020-04-21 14:51:57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24收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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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环球网校小编发布“2020年基金从业资格《基金法律法规》知识点:对管理人的监管”,备考2020年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的考生们可以参考学习使用。本文内容如下:

编辑推荐:2020年基金从业资格《基金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

知识点:对管理人的监管

1.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担任。而担任公开募集基金的管理人的主体资格受到严格限制,只能由基金公司或者经证监会按照规定核准的其他机构担任。

2.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账币资本。

3.主要股东是指持有基金公司股权比例最高且不低于25%的股东。主要股东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净资产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主要股东为自然人的,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在境内外资产管理行业从业10年以上。(25%,2亿,3000万,10年)

4.基金公司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变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或者变更其他重大亊项,应当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变更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5.基金管理人的法定职责(按流程记忆)

①依法募集资金,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②办理基金备案手续;③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帐,进行证券投资;④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⑤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⑥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⑦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质、赎回价格;⑧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⑨按照规定召集持有人大会;⑩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帐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⑪以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⑫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6.证监会对管理人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措施

①限制业务活动,责令暂停部分或者全部业务;②限制分配红利,限制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他报酬、提供福利;③限制转让固有财产或者在固有财产上设定其他权利;④责令更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⑤责令有关股东转计股权或者限制有关股东行使股东权利。管理人整改后,应当向证监会提交报告。证监会经验收,符合有关要求的,应当自验收完毕之日起3日内解除对其采取的有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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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内容为2020年基金从业资格《基金法律法规》知识点:对管理人的监管,希望大家可以参考着复习,更多资料请点击文章下方“免费下载”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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