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临床助理医师 > 临床助理医师报考指南 > 2020年临床助理医师官方教材变化(卫生法规)

2020年临床助理医师官方教材变化(卫生法规)

更新时间:2019-12-06 17:55:38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31收藏15

临床助理医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有意向参加2020年临床助理医师考试的考生应该都比较关注考试教材的相关内容,2020年稍微发生了变动,各位考生要注意了!为了方便大家及时了解,环球网校小编整理了“2020年临床助理医师官方教材变化(卫生法规)”的内容,提醒各位考生密切关注!
2020年临床助理医师考试官方教材和大纲已经公布啦,通过与2019年应试指南进行对比,发现卫生法规这些内容进行了修改,详情如下:
页码2020 2019年指南 2020年指南
202   202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中新增:“为了加强疫苗管理,保证疫苗质量和供应,规范预防接种,促进疫苗行业发展,保障公众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2019年6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自2019年12月1日起实行。”
239   新增“第十四节 医疗纠纷预防和出来条例”整节内容
242   新增:“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药品管理发》进行了第二次修订,自2019年12月1日起实行。”
242 《药品管理法》有总则、药品生产企业管理、药品经营企业管理、医疗机构的药剂管理、药品管理、药品包装的管理、药品价格和广告的管理、药品监督、法律责任、附则10章,共104条。 数据变动:“附责12章,共155条
243 禁止生产、销售假药 《药品管理法》规定,禁止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假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①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的;②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新增:③变质的药品;④药品所表明的适应证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
243 (二)禁止生产、销售劣药 《药品管理法》规定,禁止生产、销售劣药。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药品管理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①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②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③超过有效期的;④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⑤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⑥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医疗机构使用假药、劣药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修改为:(二)禁止生产、销售劣药 《药品管理法》规定,禁止生产(包括配制)、销售、使用劣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为劣药:①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②被污染的药品;③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④未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⑤超过有效期的;⑥擅自添加防腐剂、辅料的药品;⑦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243 《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在药品购销中暗中给予、收受回扣或者其他利益的,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或者其代理人给予使用其药品的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等有关人员以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并通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吊销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在药品购销中暗中给予、收受回扣或者其他利益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或者其代理人给予使用其药品的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药师等有关人员以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3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企业、药品经营企业营业执照,并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
243 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等有关人员收受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者其代理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处分,没收违法所得;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执业医师,由卫生行政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药品管理法》规定,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药师等有关人员收受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者其代理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的,由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处分,没收违法所得;对情节严重的,还应当吊销其执业证书。

 以上内容就是有关“2020年临床助理医师官方教材变化(卫生法规)”的全部信息。也提醒参加2020年临床助理医师考试的各位考生赶紧开启备考之路,抓紧时间复习。点击下方按钮,可免费下载临床助理医师考试复习资料!小编祝大家考试成功!

分享到: 编辑:Nana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临床助理医师资格查询

临床助理医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临床助理医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