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货从业资格 > 期货从业资格备考资料 > 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罚则

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罚则

更新时间:2013-12-11 14:33:28 来源:|0 浏览0收藏0

期货从业资格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罚则

  课程推荐:期货从业资格辅导全科优惠折扣套餐

  2013年期货从业资格聚“惠”套餐 无限次畅学

  《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五章 罚则

  第二十五条至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五条 期货公司因严重违法违规或者风险控制不力等导致保证金出现缺口的,中国证监会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进行处罚,吊销期货业务许可证。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第二十六条 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违反本办法规定,延期缴纳或者拒不缴纳保障基金以及不按规定保存、报送有关信息和资料的,中国证监会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七十条进行处罚。

  第二十七条 对挪用、侵占、骗取保障基金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对有关失职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期货从业资格基础知识经典真题回顾汇总

  期货从业法律法规历年真题精选汇总

  期货从业资格考试基础知识判断题及答案汇总

  2013期货从业资格市场基础知识考前预测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期货从业资格频道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期货从业资格资格查询

期货从业资格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期货从业资格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期货从业资格各地入口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