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直播App学习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期货从业资格 > 期货从业资格备考资料 >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之监督管理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之监督管理

更新时间:2013-12-17 09:15:41 来源:|0 浏览0收藏0

期货从业资格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 北京
  • 上海
  • 天津
  • 重庆
  • 河北
  • 山东
  • 辽宁
  • 黑龙江
  • 吉林
  • 甘肃
  • 青海
  • 河南
  • 江苏
  • 湖北
  • 湖南
  • 江西
  • 浙江
  • 广东
  • 云南
  • 福建
  • 台湾
  • 海南
  • 山西
  • 四川
  • 陕西
  • 贵州
  • 安徽
  • 广西
  • 内蒙
  • 西藏
  • 新疆
  • 宁夏
  • 兵团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之监督管理

  课程推荐:期货从业资格辅导全科优惠折扣套餐

  2013年期货从业资格聚“惠”套餐 无限次畅学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三条至第四十五条

  第四十三条 中国证监会对取得经理层人员任职资格但未实际任职的人员实行资格年检。

  上述人员应当自取得任职资格的下一个年度起,在每年第一季度向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提交由单位负责人或者推荐人签署意见的年检登记表,对是否存在本办法第十九条所列举的情形作出说明。

  第四十四条 取得经理层人员任职资格但未实际任职的人员,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年检,或者未通过资格年检,或者连续5年未在期货公司担任经理层人员职务的,应当在任职前重新申请取得经理层人员的任职资格。

  第四十五条 期货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独立董事、经理层人员和取得经理层人员任职资格但未实际任职的人员,应当至少每2年参加1次由中国证监会认可、行业自律组织举办的业务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第四十六条至第四十七条

  第四十六条 期货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首席风险官在失踪、死亡、丧失行为能力等特殊情形下不能履行职责的,期货公司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等规定临时决定由符合相应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代为履行职责,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报告。公司决定的人员不符合条件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责令公司更换代为履行职责的人员。代为履行职责的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公司应当在6个月内任用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董事长、总经理、首席风险官。

  第四十七条 期货公司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分工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报告。

  第四十八条至第五十一条

  第四十八条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被有权机关立案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的,期货公司应当在知悉或者应当知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报告。

  第四十九条 期货公司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给予处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报告。

  第五十条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非法或者不当干预,不能正常依法履行职责,导致或者可能导致期货公司发生违规行为或者出现风险的,该人员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报告。

  第五十一条 期货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责令改正,并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

  (一)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隐患;

  (二)未按规定报告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分工调整的情况;

  (三)未按规定报告相关人员代为履行职责的情况;

  (四)未按规定报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近亲属在本公司从事期货交易的情况;

  (五)未按规定对离任人员进行离任审计;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二条至第五十四条

  第五十二条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责令改正,并对其进行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

  (一)未按规定履行职责;

  (二)未按规定参加业务培训;

  (三)违规兼职或者未按规定报告兼职情况;

  (四)未按规定报告近亲属在本公司从事期货交易的情况;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三条 期货公司任用境外人士担任经理层人员职务的比例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责令公司更换或调整经理层人员。

  第五十四条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将其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一)向中国证监会提供虚假信息或者隐瞒重大事项,造成严重后果;

  (二)拒绝配合中国证监会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造成严重后果;

  (三)擅离职守,造成严重后果;

  (四)1年内累计3次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进行监管谈话;

  (五)累计3次被行业自律组织纪律处分;

  (六)对期货公司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或者重大风险负有责任;

  (七)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五条至第五十八条

  第五十五条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期货公司应当将该人员免职。

  自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之日起2年内,任何期货公司不得任用该人员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十六条 中国证监会建立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诚信档案,记录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合规和诚信情况。

  第五十七条 推荐人签署的意见有虚假陈述的,自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作出认定之日起2年内不再受理该推荐人的推荐意见和签署意见的年检登记表,并记入该推荐人的诚信档案。

  第五十八条期货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辞职,或者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而被解除职务,或者被撤销任职资格的,期货公司应当委托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进行离任审计,并自其离任之日起3个月内将审计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备案。

  期货公司无故拖延或者拒不审计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指定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有关审计费用由期货公司承担。

  期货从业法律法规历年真题精选汇总  

  期货法律: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

  期货从业资格考试基础知识判断题及答案汇总

  2013期货从业资格市场基础知识考前预测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期货从业资格频道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期货从业资格资格查询

期货从业资格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期货从业资格各地入口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课程咨询

售后服务

APP立减150

注册APP

购课满减券免费领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B2-20210770|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3350号|京ICP备16038139号|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20130号
知春路校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D座4层北区(地铁10号线西土城出A口)|邮编:100191
版权所有 2003-2024 北京环球创智软件有限公司|联系客服|营业执照

预约成功
您已经成功预约 考试短信提醒
扫码添加客服微信号
添加客服微信号,邀您进群领取学习资料、直播课程等,还能和其他小伙伴一起学习交流。添加时请回复领取

绑定手机号

应《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加强实名认证机制要求,同时为更加全面的体验产品服务,烦请您绑定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