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的签订要求当事人必须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单位,双方意思表达应该真实,而且内容合法,从本案例中可以看出合同签订的双方当事人均是法人单位,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签订合同的内容合法,所以石化总公司和安装公司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
(2)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分包必须经过当事人之间协商同意,根据案例介绍,安装公司是经石化总公司的同意将自己承包的工程的部分工程分包给了专业安装公司,所以该分包合同有效。
而专业安装公司将该工程中部分设备安装工程转包给了某县安装公司的行为,因为没有征得石化总公司的同意而且一般情况下不允许转包,合同无效。
(3)发包人石化总公司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解决工地用电的问题,导致安装公被迫停工造成损失的3万余元,应由发包人石化总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工程验收时发现的质量不符合约定标准的问题应该由安装公司承担责任或由安装公司和专业安装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石化总公司不应该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