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D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规定,注册造价工程师在执业过程中有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得有的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1)不履行注册造价工程师义务;(2)在执业过程中,索贿、受贿或者谋取合同约定费用外的其他利益;(3)在执业过程中实施商业贿赂;(4)签署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5)以个人名义承接工程造价业务;(6)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从事工程造价业务;(7)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执业;(8)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或者执业印章;(9)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