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一级建造师 > 一级建造师备考资料 > 《法规》精要考点:承担违约责任的基本形式

《法规》精要考点:承担违约责任的基本形式

更新时间:2013-12-31 14:33:42 来源:|0 浏览0收藏0

一级建造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法规》精要考点:承担违约责任的基本形式

    《法规》违约责任汇总

  承担违约责任的基本形式

  1.继续履行(强制实际履行)

  (1)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依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合同,除非

  1)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

  2)标的物不适于强制履行或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2.采取补救措施

  非违约方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等违约责任。

  3.赔偿损失

  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数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但不得超过预见的可能损失。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一级建造师频道考试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编辑推荐

  2014年一级建造师备考全攻略

  2013年一级建造师真题答案解析专题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一级建造师资格查询

一级建造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一级建造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