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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复习笔记19

更新时间:2015-09-16 16:10:36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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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一级建造师考试将于每年的9月份开考,各位一级建造师考生正在复习备考中,对于一建备考而言,复习中充分掌握考点则至关重要,环球网校一级建造师考试频道特地整理一级建造师复习资料与科目主要考点供各位考生学习,本文为《2014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复习笔记19》,希望能助各位一级建造师考生一臂之力!

  查看汇总:2014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复习笔记【汇总】

  1. 《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4)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 宣判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不成的,如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3. ★上诉期间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 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 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4. ★ 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的时间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两年后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掏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迫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 个月内提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申请再审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

  5.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6. 执行程序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两年。

  7. 执行对于具有执行内容的生效裁判文书、由审判该案的审判人员将案件直接交付执行人员,随即开始执行程序。

  8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6 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09 年2 题)

  9 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州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 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10. 执行措施主要有: (1)查封、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2)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人(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4)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5)强制被执行人和有关单位、公民交付法律文书指定的财物或票证,(6)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7)强制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8)办理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9)强制被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10)依申请执行人申请,通知对被执行人负有到期债务的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

  11.★1)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2)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3)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12. ★ 选定的仲裁委员会,是指仲裁委员会的名称应该准确. <<仲裁法》司法解释规定,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名称不准确,但能够确定具体的仲裁机构的.应当认定选定了仲裁机构.仲裁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人叶以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选择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无效.仲裁协议约定由某地的仲裁机构仲裁且该地仪有一个仲载机构的.该仲裁机构视为约定的仲裁机构.该地有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选择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无效-

  13. 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07)

  14. 当事人要求采取财产保全及/或证据保全措施的,应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由仲裁委员会将当事人的申请转交被申请人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及/或证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15. 当事人没有在仲裁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16. ★仲裁庭可以作出缺席裁决。申请人无正当理由开庭时不到庭的,或在开庭审理时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视为撤回仲裁申请;2)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开庭时不到庭的,或在开庭审理时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仲裁庭可以进行峡席审理,并作出裁决;

  17. 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仍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私了)

  18.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在调解书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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