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一级消防工程师 > 一级消防工程师行业动态 > 关于消防工程师特有工种职业资格名称调整的说明

关于消防工程师特有工种职业资格名称调整的说明

更新时间:2019-01-22 09:11:26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113收藏56

一级消防工程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由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的“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等同于“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灭火员”、“灭火救援员”职业资格证书等同于“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

关于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名称调整的说明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消防协会;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2008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发文《关于印发第十批铝制品制作工等26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8】1号),属于消防行业的“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标准正式颁布。2011年,人社部和公安部联合发文《关于印发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18号)由原职业大典中的“灭火员”和“消防抢险救援员”合并成立新的“灭火救援员”职业工种。

2015年7月29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委员会颁布了2015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新修订的职业分类大典将“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编码:302030400),调整为“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编码:40705040015)”;“灭火救援员”(职业编码:302030100),调整为“消防员”(职业编码:30203010015)。2017年9月,经国务院同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将“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纳入准入类职业资格范围。

由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的“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等同于“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灭火员”、“灭火救援员”职业资格证书等同于“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

特此说明。

分享到: 编辑:孙晴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查询

一级消防工程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一级消防工程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