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第四章考点:汇票的追索权
汇票的追索权
1.追索权的概念。
追索权是指持票人在票据到期后不获付款或到期前不获承兑或有其他法定原因,并在实施行使或保全票据上权利的行为后,可以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利息及其他法定款项的一种票据权利。
2.追索权发生的原因。
(1)追索权发生的实质条件:
①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
②汇票在到期日前被拒绝承兑;
③在汇票到期日前,承兑人或付款人死亡、逃匿的;
④在汇票到期日前,承兑人或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或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2)追索权发生的形式要件。
这一形式条件即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必须履行一定的保全手续而不致使追索权丧失。
保全手续包括:,在法定提示期限提示承兑或提示付款;第二,在不获承兑或不获付款时,在法定期限内作成拒绝证明。
3.追索权的行使。
(1)发出追索通知。
①追索通知的当事人:追索通知的当事人分为通知人和被通知人。
②通知的期限。
③通知的方式和通知应记载的内容:通知应该以书面形式发出。
④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追索通知的后果。
(2)确定追索对象。
①确定追索对象。被追索人包括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
②被追索人的责任承担。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均为被追索人。
(3)请求偿还金额和受领清偿金额。
①请求偿还金额;②受领清偿金额。
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将于9月7日-8日举行, 现在距离考试仅剩不足两月,考前必须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将于8月下旬开始,为避免考生错过准考证打印时间,环球网校提供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打印前我们将以短信形式提醒您打印2019中级会计职称准考证的时间,请及时预约。
以上是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第四章考点:汇票的追索权。更多2019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章节练习题和模拟试题等资料,可点击“免费下载”后领取。
最新资讯
- 2024年中级会计《财务管理》考前10页纸,背这一个就够了2024-08-30
- 一键免费领取2024年中级会计《经济法》考前10页纸2024-08-30
- 2024年中级会计《中级会计实务》考前10页纸,免费领取2024-08-30
- 2024年中级会计经济法易混淆知识点汇总2024-08-08
- 2024年中级会计职称实务各章节知识点、习题汇总2024-07-22
- 2024年中级会计实务考点整理总结:第二十五章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2024-07-19
- 2024年中级会计实务知识点总结汇总:第二十四章政府会计2024-07-18
- 2024年中级会计实务知识点总结归纳:第二十三章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2024-07-18
- 2024年中级会计实务知识点梳理:第二十二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2024-07-17
- 2024年中级会计实务考点汇总:第二十一章企业合并和合并报表2024-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