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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答疑:不同场景怎么确定受益人?

更新时间:2021-05-26 14:34:24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12收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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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1年中级会计正在备考中,环球网校小编分享“2021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答疑:不同场景怎么确定受益人?”的内容,要弄清楚受益人的概念,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本篇2021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答疑具体内容如下:

2021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答疑:

不同场景怎么确定受益人?

问题来源:

受益人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1)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未经被保险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应认定指定行为无效。

(2)当事人对保险合同约定的受益人存在争议,除投保人、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之外另有约定外,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①受益人约定为“法定”或者“法定继承人”的,以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

②受益人仅约定为身份关系,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主体的,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不同主体的,根据保险合同成立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

③受益人的约定包括姓名和身份关系,保险事故发生时身份关系发生变化的,认定为未指定受益人。

点拨:

同一主体指的就是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同一个人,不同主体就是不是同一个人。

比如张某是投保人,也是被保险人,就是同一主体,受益人写妻子,投保时的妻子是李某,发生保险事故时妻子是王某,受益人就是王某。

比如张某是投保人,被保险人是张某的妻子李某,就是不同主体,受益人写丈夫,投保时的丈夫是张某,发生保险事故时丈夫是王某,受益人就是当时的丈夫张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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