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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测试题(四)

更新时间:2013-08-20 09:48:40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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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3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测试题(四)

  一、单项选择题

  1.国有企业甲、合伙企业乙、自然人丙拟共同投资设立一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合伙企业设立及相关事项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2011年)

  A.拟设立的合伙企业可以是普通合伙企业,也可以是有限合伙企业

  B.乙既可以是有限合伙人,也可以是普通合伙人

  C.三方可以约定由丙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D.三方可以约定不经全体合伙人一敛同意而吸收新的合伙人

  【答案】A

  【解析】(1)选项A:国有企业甲只能是有限合伙人,该合伙企业只能是有限合伙企业;(2)选项B:乙和丙既可以是有限合伙人,也可以是普通合伙人(3)选项C:如果丙是普通合伙人,三方可以约定由丙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如果丙是有限合伙人,则不得约定由丙执行合伙企业事务)(4)选项D: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先约定后法定)

  2.甲为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该合伙企业经营手机销售业务。甲拟再设立一家经营手机销售业务的个人独资企业。下列关于甲能否设立该个人独资企业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2012年)

  A.甲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设立该个人独资企业

  B.甲可以设立该个人独资企业,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

  C.甲如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就可以设立该个人独资企业

  D.甲只要具有该合伙人的身份,就不可以设立该个人独资企业

  【答案】D

  【解析】普通合伙人(绝对)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3.2010年3月,甲、乙、丙、丁成立一有限合伙企业,甲为普通合伙人,乙、丙、丁为有限合伙人。2011年3月丙转为普通合伙人,2010年8月该合伙企业欠银行30万元,直至2012年3月合伙企业被宣告破产仍未偿还。下列关于甲、乙、丙、丁对30万元银行债务承担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2012年)

  A.乙、丁应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30万元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乙、丙、丁应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30万元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承担无限责任

  C.乙、丁应以其实缴的出资额为限对30万元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乙、丙、丁应以实缴的出资额为限对30万元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承担无限责任

  【答案】A

  【解析】(1)有限合伙人(乙、丁)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而非实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2)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在本题中,丙由有限合秋人转为普通合伙人,对其转变性质前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应与普通合伙人甲一起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甲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赵某欠个体工商户王某10万元债务,王某欠甲合伙企业5万元债务已到期。赵某的债务到期后一直未清偿。王某的下列做法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2011年)

  A.代位行使赵某在甲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B.自行接管赵某在甲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C.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赵某在甲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D.主张以其债权抵销其对甲合伙企业的债务

  【答案】C

  【解析】(1)选项AD: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馈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2)选项BC: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该清偿必须通过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进行,债权人“不得自行接管”债务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5.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责任的表述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的是(  )。(2012年)

  A.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不再承担责任

  B.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承担责任,但债权人在1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C.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承担责任,但债权人在2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D.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承担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答案】D

  【解析】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内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6.下列关于有限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人入伙与退伙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2011年)

  A.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实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B.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该有限合伙人当然退伙

  C.退伙后的有限合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D.退伙后的有限合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答案】C

  【解析】(1)选项A: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2)选项B: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3)选项CD: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二、多项选择题

  1.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出资形式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2年)

  A.普通合伙人可以以知识产权出资

  B.有限合伙人可以以实物出资

  C.普通合伙人可以以土地使用权出资

  D.有限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

  【答案】ABC

  【解析】(1)选项ABC:合伙人(不论是普通合伙人,还是有限合伙人)均可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2)选项D:只有“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

  2.某社会团体与某私立学校共同出资设立一合伙企业。经营文具用品。两年后,因经营亏损,该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下列关于各合伙人承担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  )。(2012年)

  A.该社会团体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B.该私立学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C.该社会团体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D.该私立学校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答案】AD

  【解析】(1)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在本题中,“某社会团体”只能作为有限合伙人,该合伙企业只能为有限台伙企业;(2)有限合伙企业应当至少有一名普通合伙人,在本题中,“某私立学校”只能作为普通合伙人,应对该有限台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3.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用作个人独资企业名称的有(  )。(2011年)

  A.云滇针织品有限公司

  B.昆海化妆品经销公司

  C.樱园服装设计中心

  D.霞光婚纱摄影工作室

  【答案】CD

  【解析】(1)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可以叫厂、店、部、中心、工作室等(选项CD正确);(2)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选项AB错误)。

  4.甲、乙、丙三人成立一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甲在为一客户提供审计业务服务过程中.因重大过失给客户造成损失200万元。下列关于对该损失承担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  )。(2011年)

  A.甲、乙、丙对此损失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甲对此损失承担无限责任

  C.乙、丙对此损失不承担责任

  D.乙、丙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答案】BD

  【解析】在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选项B正确),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选项D正确)。

  5.下列关于普通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  )。(2010年)

  A.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B.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不得自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C.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D.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不得同本企业进行交易

  【答案】ACD

  【解析】选项B: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得由合伙协议另行约定。

  三、判断题

  1.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全体合伙人可以以其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2012年)

  【答案】×

  【解析】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甲是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该合伙企业需要购买一批生产用原材料,甲正好有同样一批原材料想要出售,甲在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进行该笔交易。(  )(2011年)

  【答案】√

  【解析】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在本题中,甲已经取得了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可以与本企业进行交易。

  3.外资企业将其财产或者权益对外抵押、转让的,须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并报审批机关备案。(  )(2011年)

  【答案】×

  【解析】外资企业将其财产或者权益对外抵押、转让,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4.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2010年)

  【答案】√

  5.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未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在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可不以其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2009年)

  【答案】√

  四、简答题

  【案例1】(2012年)

  中国某企业与外国某企业在中国境内拟共同投资设立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双方拟订的合营企业协议中部分条款如下:(1)合营企业投资总额为9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400万美元。其中,中方出资260万美元,外方出资140万美元,双方一次缴清出资;(2)中方出资方式及数额:现金60万美元、厂房作价100万美元,场地使用权作价100万美元;外方出资方式及数额:以合营企业财产作担保从银行取得的贷款70万美元、工业产权作价70万美元;(3)合营企业的董事长、副董搴长均由中方担任;(4)合营企业的总经理由外方担任。要求:

  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指出合营企业协议中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并简要说明理由。

  【案例1答案】

  (1)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比例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上至1000万(含10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2,其中投资总额在42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10万美元。在本题中,合营企业拟定投资总额为900万美元,其注册资本至少应为450万美元。

  (2)外方出资以合营企业财产作担保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合营企业任何一方不得用以合营企业名义取得的贷款、租赁的设备或者其他财产以及合营者以外的他人财产作为自己的出资,也不得以合营企业的财产和权益或者合营他方的财产和权益为其出资提供担保。

  (3)合营企业的董事长、副董事长均由中方担任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合营企业的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一方担任董事长的,出他方担任副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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