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19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关于发票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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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19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关于发票的说明
按照福州市税务局要求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协会实际情况进行以下调整:
一、2019年,个人参加继续教育网授学习的一般学员继续教育收费260元,继续教育费用的发票,今年为电子发票形式。不再邮寄纸质发票。
二、2019年,个人参加继续教育网授学习申请成为会员者收费250元,其中个人会员费200元,继续教育费50元(此为电子发票)。会员费开具“福建省社会团体会员费统一收据”。(个人会员费用票据,仍然为纸质形式,学员缴费后一般三到六个月内寄出,个人会员费用票据的抬头均为个人姓名,部份单位不报销“福建省社会团体会员费统一收据”,所以需要报销的学员请慎重选择是否成为会员)。
电子发票细节说明:
1. 继续教育学习的发票(即电子发票)的一律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
2. 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要求学员提供正确的手机号,届时可在收到的短信上查看发票信息,请学员报名时注意在后台确认,有误的请及时修改。电子发票也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上查询真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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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电子发票的链接会以手机短信的形式发给各位学员(发件方为百望电子发票)。请学员在报名时认真填写手机信息,如因个别原因未能收到短信,或者误删短信的学员可通过以下发票下载入口进行下载(本通道不会永久保留学员发票信息,请需要发票的学员及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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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文,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为方便学员做好发票报销,请规范填写报名时的必填项,不规范的发票抬头一律只开具学员姓名。例:
发票名称:福建省药师协会
纳税人识别号:3501XXXXXXXX83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500XXXXXXXX832K
4. 电子发票开具后可能无法修改,请准确填写信息,学员个人原因造成发票错误无法报销的由其个人承担,本协会不予负责。
5. 国税部门对发票的领取有严格限制,为了尽快的开具发票,请学员尽量于每年9月前完成继续教育学习的报名缴费。发票的开具按照学员报名的先后顺序进行,一般在缴费后3个月内开具。急需发票报销的学员应当尽早报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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