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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河北注册安全工程师报名时间为8月18日至28日 报名入口已开通

2024-04-10 21:2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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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可知,2023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报名时间为:8月18日9时-28日17时,报名入口已开通。

12023年河北注册安全工程师报名时间为8月18日至28日 报名入口已开通

据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可知,2023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报名时间为:8月18日9时-28日17时,报名入口已开通。

2023年河北省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报名入口已开通,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最晚于8月26日前完成注册,8月18日9时-28日17时网上提交报考信息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报名流程

1、考生注册

对新注册报考人员,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已注册报考人员报考前须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2、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且在线核查通过人员报名

注册后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在线核查通过,且提交报名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核查通过报考人员须本人签署《告知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

3、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且无法在线自动核查人员报名

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无法在线自动核查报考人员,填报相关报名信息后,同时提交报考人员自我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图片,须本人签署《告知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各市考试机构将进行网上人工核查。报考人员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即完成报名。

自2023年报名起,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

4、须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

具有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撤回承诺申请、在线自动核查未通过、部分科目免试等五种情况之一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图片,及时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有关材料,于8月30日前(周六、日除外)按照属地原则到各市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人工核查,具体时间由各市另行确定。现场审核后及时查看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报名人员须持材料包括:

(1)打印报名表1份;

(2)报考人员自我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并打印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4)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5)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佐证材料(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可不提供);

(6)报考级别为“免二科”报考人员还须携带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报考级别为“免一科”报考人员,还须携带“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佐证材料,并向审核人员说明情况。报考人员自行查验时,以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认证查询结果为准。为提高审核效率,建议报考人员提供上述网址与自身相关打印材料。

部分科目免试报考人员如注册在线核查通过并选择告知承诺制,现场人工核查时可不携带上述(2)、(3)、(4)、(5)要求材料。

(7)增报专业报考人员还须携带本人已取得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

5、缴费须知

考试费用实行网上缴纳,报考人员按照网站提示操作。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8月31日17时30分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报考须知

一、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并知晓《办事指南》、《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二、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须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须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

三、报考人员须本人按照考试报名操作流程完成报名操作,填报和提交的信息应真实、客观。不允许代为承诺。

四、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详细通信地址等),将作为本考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通知、告知、处理决定等)经本人确认的有效送达地址。相关文书发送至任一有效送达地址,即视为送达。个人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修改联系方式信息。

五、报考人员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考试和考场管理相关规定,自觉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检查和监督,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报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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