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知识点:劳动者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者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一、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环球网校提供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7)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知识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知识点:劳动关系的建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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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劳动者“不需要事先告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2)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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