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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第五章第二节综合所得

更新时间:2020-02-28 15:44:29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43收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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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中,环球网校小编分享“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第五章第二节综合所得”复习是有规律的,希望考生及时复习回顾,才能加深记忆真正变成自己的知识,以下是分享个人所得税相关知识点,帮助大家提高备考效率,快来跟着一起学习吧!

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二节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二、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综合所得

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四项。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额-生计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税*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表个人所得税税率(综合所得适用)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第五章第二节综合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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