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初级会计职称 > 初级会计职称备考资料 > 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第二章:长期借款

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第二章:长期借款

更新时间:2014-03-06 10:39:52 来源:|0 浏览0收藏0

初级会计职称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第二章:长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介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种借款,一般用于固定资产的购建、改扩建工程等方面。 长期借款利息一般是分期付息。

  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纸笔考试时间为10月25日、26日,为了让初级会计职称考生有更加充足的时间备考,环球网校精心为大家分享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基础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长期借款

  一、概念

  长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介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种借款,一般用于固定资产的购建、改扩建工程等方面。 长期借款利息一般是分期付息。

  二、长期借款的账务处理

  企业应通过“长期借款”科目核算长期借款的取得和偿还情况,并分别设置本金、利息调整等进行明细核算。

  (一)取得长期借款

  企业借入长期借款,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长期借款――本金”科目;如存在差额,还应借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科目。

  (二)发生长期借款利息

  长期借款利息费用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确定。利息费用应按以下原则计入有关成本、费用:属于筹建期间的,计入管理费用;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计入财务费用。如果长期借款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的,在固定资产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应当资本化的利息支出数,计入在建工程成本。长期借款的应付利息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

  长期借款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如果属于分期付息的,记入“应付利息”科目,如果属于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记入“长期借款――应计利息”科目,借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贷记“应付利息”或“长期借款――应计利息”科目。

  (三)归还长期借款

  企业归还长期借款的本金时,应按归还的金额,借记“长期借款――本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归还的利息,借记“应付利息”或“长期借款――应计利息”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会计职称频道及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编辑推荐:

   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第二章:应交消费税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初级会计职称资格查询

初级会计职称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初级会计职称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