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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预习知识点:动产的浮动抵押与最高额抵押的区别

更新时间:2021-11-04 09:27:26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123收藏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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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2年注册会计师备考开始,环球网校小编分享了“202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预习知识点:动产的浮动抵押与最高额抵押的区别”供大家预习备考,以下介绍了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供大家参考,具体详情如下:

202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预习知识点:动产的浮动抵押与最高额抵押的区别

以下小编整理了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科目知识点,速速来学吧!

动产的浮动抵押与最高额抵押的区别

浮动抵押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确定时的动产优先受偿。

浮动抵押的抵押财产自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确定:

①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未实现;

②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解散;

③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④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

最高额抵押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的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

(1)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

(2)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2年后请求确定债权;

(3)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

(4)抵押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

(5)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解散;

(6)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

最高额抵押与动产浮动抵押的区别

动产浮动抵押——抵押权生效时抵押财产尚未确定

最高额抵押——抵押权生效时所担保的债权额尚未确定

最高额抵押与动产浮动抵押的共同点——均要经过确定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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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到: 编辑:张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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