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注册会计师 > 注册会计师备考资料 > 2010年注会《经济法》辅导:第四章节(1)

2010年注会《经济法》辅导:第四章节(1)

更新时间:2010-05-11 09:29:28 来源:|0 浏览0收藏0

注册会计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第一节 公司法的基本理论

  一、公司的概念及分类

  公司是指由股东出资设立的,股东以其全部认缴的出资额或者所认缴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名下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独立承担责任的一类企业法人(公司名下的财产与设立时的资本不一致)。公司的分类(P112):

  1、按照公司之间股权或股份的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可以把公司分为母公司和子公司。

  (1)母公司拥有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如:母公司可以通过控股股东的地位决定自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决定子公司的重大经营事项等。 转自环球网校edu24ol.com

  (2)母公司和子公司都是独立的法人实体,都有自己的名称权,都能够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2、从公司内部管辖关系上进行分类,可以把公司分为本公司和分公司。

  本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对外独立承担责任,分公司是本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开设的,没有独立的财产和名称,是没有法人资格的,只能在本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开展具体的业务活动,其民事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例题】 甲公司的分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合同的效力及其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该合同有效,其民事责任由甲公司承担

  B、该合同有效,其民事责任由分公司独立承担

  C、该合同有效,其民事责任由分公司承担,甲公司负补充责任

  D、该合同无效,甲公司和分公司均不承担民事责任

  答案:A

  解析: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只能在本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开展具体的业务活动,其民事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二、公司法人财产权的限制(P116)

  公司法人财产是指公司设立时,由股东投资以及公司成立后在经营过程中形成的财产总和。公司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一)转投资的限制

  1、《公司法》第15条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提示:因为有限合伙的出现,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可以向有限合伙企业出资。

  2、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章程对投资的总额及单项投资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2010注会专业阶段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变化汇总

    环球网校201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网上辅导招生简章    

    2010年注册会计师辅导优惠套餐  转自环 球 网 校edu24ol.com

环球网校注册会计师频道  环球网校注册会计师论坛  环球网校财会之家博客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注册会计师资格查询

注册会计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注册会计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注册会计师各地入口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