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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注会《经济法》专利法律制度资料(五)

更新时间:2010-05-14 17:06:02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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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专利权的终止、无效

  1、专利权的终止

  (1)专利权的期限届满;

  (2)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3)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的;

  (4)专利权人死亡,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

  【例题】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可以导致专利权终止的有( )。

  A.专利权人有严重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行为

  B.专利权人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

  C.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

  D.专利权人拒绝执行已经生效的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决定

  答案:BC

  2、专利权宣告无效的法律效力

  (1)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2)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经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裁定,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溯及力;

  (3)如果专利权人不向对方当事人返还专利使用费或者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专利权人应当向对方当事人返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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