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重点:合伙企业财产
更新时间:2012-12-28 14:41:01
来源:|0
浏览
收藏
注册会计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摘要 201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第二章知识点与重点汇总:合伙企业财产
合伙企业财产概述
1、合伙企业财产的构成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出资形成合伙企业的原始财产,其数额是全体合伙人“认缴”的财产,而非“实际缴纳”的财产。
2、合伙企业财产的性质。
(1)合伙企业的财产具有独立性和完整性两方面的特征。
(2)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①《物权法》:共有物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不能分割。②这里“另有规定”一般是指合伙人退伙。)
(3)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
3、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
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是指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向他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的行为。
(1)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的形式
【相关考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相关考点】合营企业出资额的转让须经合营各方同意。合营企业出资额的转让须经董事会会议通过后,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合营企业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2)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即质押担保)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于私自出质对外造成损失的,其他合伙人不承担连带责任。)
201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招生简章 201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
最新资讯
- 考后复盘:2024年注册会计师各科考情分析汇总2024-08-29
- 2024年注册会计师财管考前考点突击:第十九章业绩评价2024-08-20
- 考前专项练习!2024年cpa财务成本管理易考点:第十八章责任会计2024-08-19
- 2024年注会财务成本管理知识点总结和真题练习:第十七章全面预算2024-08-18
- 2024年注会财务成本管理重点章节:第十六章短期经营决策2024-08-17
- 2024年注会战略易考点及考前专项练习:第八章企业面对的主要风险与应对2024-08-16
- 专项练习!2024年注会财务管理高频考点:第十五章本量利分析2024-08-16
- 考前提分!2024年cpa战略考试易考点:第七章风险管理的流程、体系与方法2024-08-15
- 考前回顾!2024年注会财务管理重点及真题练习:第十四章作业成本法2024-08-15
- 2024年注册会计师财管考前重点回顾:第十三章标准成本法2024-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