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二级造价工程师 > 二级造价工程师报考指南 > 安徽造价员的权利与义务

安徽造价员的权利与义务

更新时间:2013-03-12 12:47:56 来源:|0 浏览0收藏0

二级造价工程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环球网校整理了安徽造价员的权利与义务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第十六条 造价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使用造价员名称;

  (二)在本人承担的工程造价业务文件上签字、加盖专用章,并承担相应的岗位责任;

  (三)在规定范围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

  (四)保管和使用本人的造价员资格证书和执业专用章;

  (五)对本人执业活动进行解释和辩护;

  (六)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七)对侵犯本人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诉。

  第十七条 造价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有关管理规定,恪守职业道德;

  (二)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登记执业;

  (三)保证执业活动成果的质量;

  (四)接受继续教育,提高执业水平;

  (五)执行工程造价有关规定和办法;

  (六)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的商业、技术秘密;

  (七)协助管理机构完成相关工作。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造价员考试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编辑推荐:

2013年造价员考试网络辅导招生简章

2013年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二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查询

二级造价工程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二级造价工程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