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指的是二级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限去参加的继续学习,考试通过以后才能接着申请注册执业,如果继续教育不通过,则不能继续延续注册执业。延续注册的,有效期限为3年。不同省份的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平台有所不同,一般为各省市的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网络平台,例如北京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平台为北京市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网络平台。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组织管理部门一般为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考生在拿到二级建造师证书后,需要每三年进行一次继续教育。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限为3年,3年到期限后应当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需要提供继续教育通过证明,继续教育在3年之内去参加一次并考试通过即可。通常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年都要举办一次,也有特殊的举办两年停一年再举办,考生需要留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住建厅)官网上的通知,只要有班能培训就可以报名。
不低于120学时要求,其中必须课程60学时要求,选修课程60学时要求。注册两个和以上专业的,每次增加一个专业还应该参加所增加专业60学时要求的继续教育学习,其中必须课程30学时要求,选修课程30学时要求。
注册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之内进行以下这些工作并且获得相应该证明的,可以充抵继续教育学习选修课程部分学时要求。每一注册有效期之内,充抵继续教育学习选修课程学时要求合计不超过60学时要求。
(1)参加全国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和考试命题工作,每一次计20学时要求;
(2)进行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学习考试用书编写工作,每一次计20学时要求;
(3)在公开发行的省部级期刊上发表相关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论文的,第一作者每一篇计10学时要求;公开出版5万字以上专著、考试用书的,第一、二作者每个人计20学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