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科目一共有4科,依次是《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当中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是专业科目考试,全部分为10个专业,报名时选择一个专业就可以了。
一建合格基准是按照分数线划分的,通常是科目总分数的60%。考生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之内通过全部科目,才可以获得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在建筑行业中拥有从业的资格。
一级建造师分数管理规则依据考生类型的不同分为三种情况:参加四个科目考试的考生实行为期两年的分数管理办法,参加两个科目考试的免考考生实行为期一年的分数管理办法,参加增项考试的考生不实行成绩滚动管理办法,具体说明如下。
1、参加四个考试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完成全部科目考试。可一年考完四科,也可在两年内考完四科。如果没有在两个连续考试年度内通过考试,第一年已取得的分数将会被作废。
2、一级建造师考生获得免考资格后,要在一年之内完成剩余两门科目的考核,若考核不通过,将无法获得一级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证书。
3、增项考试不实行分数滚动管理,考生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