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10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新疆区2022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补考)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共计2708人(名单附后)。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3年6月15日-2023年6月25日
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0991-12333、0991-4650800
举报邮箱:xjrskszx@163.com
附件:2022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补考)新疆区合格人员名单
(附件查看链接:https://www.xjrsks.com.cn/ncms/article_d239b8449cfac3b88a33ba3fea14cc6b.shtml)
一级建造师补考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以申请成绩复查,在补考成绩公布后30日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交书面复查申请(具体时间请以当地考试中心为准),各地人事考试机构汇总后报人社部考试中心,人社部考试中心汇总后交有关部门进行成绩复核,复核结果由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反馈考生。2022年一级建造师补考成绩复核具体流程为:
1、申请成绩复查
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向省级人事考试机构提出成绩复查申请。
2、受理成绩复查申请
省级人事考试机构应当自成绩公布之日起40天内,汇总已受理的成绩复查申请报送部考试中心。成绩复查只限于答卷卷面分数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
3、复核考试成绩
部考试中心协调负责评卷组织工作的单位,对提出复查申请的考试成绩进行复核,自收到复核结果15天内反馈至省级人事考试机构。
4、答复成绩复查结果
省级人事考试机构将考试成绩复核结果答复成绩复查申请人。复查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