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截止时间为7月14日23:00。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费,逾期不予补报。
按照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我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收费标准和相关政策的通知》(新发改规〔2019〕2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6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6〕82号)有关规定,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试费及考务费《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每人每科41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68元。
采取网上支付方式进行缴费,在报名平台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支付。缴费过程中如遇问题可拨打易宝支付24小时咨询热线(4001500800)。
乌鲁木齐市需要开具发票的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在2023年12月1日前携带身份证和报名表到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缴费记录开具发票。其他地(州、市)需要开具发票的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在2023年11月20日前携带身份证和报名表到所在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登记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