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度起,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即:
1、《建设工程经济》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
2、《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满分为130分,及格分数为78分。
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满分为130分,及格分数为78分。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满分为160分,及格分数为96分。
客观题在原则上是不进行复查的,但成功参加考试但显示为缺考的情况除外。客观题复查时仅是查看计分、统分有误失误,是否有其他异常情况,不对试卷重新进行阅卷。
成绩复查程序如下:
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考生在成绩公布后30日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交书面复查申请(具体时间请以当地考试中心为准),各地人事考试机构汇总后报人社部考试中心,人社部考试中心汇总后交有关部门进行成绩复核,复核结果由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反馈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