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不同报考级别成绩有效期不同。详情如下:
(1)考全科: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2)免二科: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职业资格证书;
(3)增报专业:参加1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连续2个考试年度”是指从有合格成绩的考试年度开始,连续不间断的2年为一个周期,如某科目2023年首次合格,则该科目的有效周期为2023年至2024年,不同科目有效期计算相互独立,连续滚动。
一级建造师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考试合格标准也是全国统一的。一级建造师四个考试科目的合格分数线均是按考试科目满分的60%来划定。2024年一建各科分数线具体如下:
1、《建设工程经济》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
2、《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满分为130分,及格分数为78分。
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满分为130分,及格分数为78分。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满分为160分,及格分数为96分。
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
可以的。如对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有异议,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30日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交书面复查申请,各地人事考试机构汇总后报人社部考试中心,人社部考试中心汇总后交有关部门进行成绩复核,复核结果由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反馈考生。具体复查申请流程请考生以当地要求为准,一建成绩复查范围:
(1)主观题试卷:一级建造师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对主观题评分标准上的异议不属于核查范围;
(2)一级建造师客观题(答题卡作答)无考试成绩的;
(3)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