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分为四个主要科目,每个科目的合格标准为满分的60%。具体科目及合格标准如下:
1、《建设工程经济》: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满分130分,合格分数线为78分。
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满分130分,合格分数线为78分。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满分160分,合格分数线为96分。
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考试成绩的有效期为2年,即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了解一级建造师考试的科目设置和有效期对于考生来说至关重要。希望本文提供的信息能够帮助您更好地准备考试,祝您在一级建造师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顺利通过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