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建市〔2007〕101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23892名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的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最新进度查询”栏目查询不予注册原因,并可自行打印《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不予许可告知书》。
特此公告。
附件:准予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2024年第四十六批)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4年11月17日
附件下载地址: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hengce/zhengcefilelib/202411/20241120_780933.html。
一级注册建造师是有有效期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期为3年,申请人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应当提供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证明,其学习内容应当符合建设部关于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