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关规定要求,现将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云南考区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使用告知承诺制情况予以公示,共3499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24年12月9日至12月17日。
公示人员均在考试报名期间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部分人员须按短信或电话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核查,对于核查不通过的人员,将不予发放证书。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14名人员须全部参加资格核查,请于12月13日12:00前将《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扫描件和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相关证明的扫描件发送至省人事考试院邮箱ynrsksw2017@163.com,逾期不发送材料视为核查不通过。如提交材料为伪造、变造等,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0871-63630349(工作时间接听)
举报邮箱:ynrsksw2017@163.com
按自愿原则,报考人员于2024年12月9日15:00至12月14日0:00前登录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hrss.yn.gov.cn/ynrsksw),点击左侧“网上考务”栏目中的“证书办理”即可办理证书直邮。
选择办理证书直邮的,资格证书在印制完成后,由中国邮政“EMS特快专递”从印厂直接寄出,邮件标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递”字样,邮寄费用到付,由持证人全额支付。因邮寄信息填写错误等原因未能签收的证书,中国邮政将按规定进行退件处理,退件证书须现场领取。在规定时间内未选择证书直邮的,须由本人到报名点现场领取证书。资格核查不通过的,证书直邮申请无效。
附件: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云南考区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使用告知承诺制情况的公示名单
云南省人事考试院
2024年12月9日
附件查看地址:https://hrss.yn.gov.cn/ynrsksw/i1237.html。
一建增项用处大不大,主要是看企业和考生个人发展是不是有这个需求,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判断:
1、申办一级资质
在企业申办一级资质时,其实一建增项证书的用处并不大,因为一般单位只需要一个主项证书。
2、现场施工
如果证书用于现场施工,那增项证书的用处就很大。
例如:如果你有一建建筑工程证书,那么你只能做建筑工程的项目;如果你再增项市政工程,那么这两种项目你都可以做。
3、个人发展
若公司未来的主营业务有可能发生变化,那考生就应尽早增项相应的专业,早占先机,提高自己在企业的话语权,以利于考生在企业内的个人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