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复核:
1、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所在单位开具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
3、报考“增项专业”级别的人员需提供已取得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
复核时间:12月10日-17日(工作日上午09:30-13:00,下午15:30-18:00),可通过线上提交(建议办理方式)或现场提交两种方式办理。
线上提交:将复核材料扫描成电子版合并为一个PDF格式文件(PDF文件和邮件主题的命名方式:考试年度+考试名称+考生姓名)通过电子邮件(添加附件方式)发至xzrskszsgl@sina.com,同时邮件正文中留下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考试名称、报考级别、联系方式等)。
现场提交:拉萨市三级政务服务大厅(拉萨市城关区纳如路1号,三级政务服务大厅一楼后台32号窗口)。
复核期间,将受理对拟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将严肃处理。逾期未交材料或未通过资格复核的考生,将取消成绩。
复核咨询电话:0891-6655586。
合格人员名单可通过以下链接查看:https://weibo.com/ttarticle/p/show?id=2309405109695865291053。
请考生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准备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复核。祝您顺利通过资格复核,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