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闫X等31名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告。
请所在单位即日起,持注册人所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下附模板)、营业执照复印件(附在委托书背面)、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注册证书原件到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益民大厦A区3楼住建窗口办理。
联系电话:0991-2822564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8月8日
附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docx 2024年第三十批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合格人员名单
附件下载地址:https://zjt.xinjiang.gov.cn/xjzjt/c113305/202408/b7ac56a3402146889ab38f6ce2c23f26.shtml
一级造价工程师的执业范围包含建设项目全流程的工程造价管理及咨询等,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与审核,项目评价造价分析。
2、建设工程设计概算、施工预算编制和审核。
3、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工程量和造价的编制与审核。
4、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结算价款、竣工决算价款的编制与管理。
5、建设工程审计、仲裁、诉讼与保险里的造价鉴定,工程造价纠纷调解。
6、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造价指标的编制与管理。
7、与工程造价管理有关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