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近期经住建部审批通过的一级造价工程师人员名单通知如下(见附件)。
办理初始注册、信息修改及补办的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请注册师本人凭身份证原件(或代办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及2寸近期登记照到省住建厅政务服务中心(地址:武汉市中南路12号省住建厅还建楼一楼)领取注册证书。
办理延续注册的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请持注册证书原件到省住建厅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延续页更新。
办理变更注册的自系统通过之日起,请持注册证书原件到省住建厅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变更页更新。
附件:1.2024年第十六批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2.2024年第二十二批一级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人员名单(8.26)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4年8月28日
附件下载地址:https://zjt.hubei.gov.cn/bsfw/wyk/bltz/202408/t20240828_531827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