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即将开始
受理申报材料时间为2024年1月至3月
笔者获悉,日前,市人社局印发《关于组织韶关市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标志着我市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即将全面启动。
通知指出,2023年度全市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申报材料时间,原则上为2024年1月至3月,2024年6月底前完成评审。高校和自主评审单位的职称评审工作按照经备案的时间安排推进。
专业技术人才应通过其所在单位申报,经单位同意后按规定程序报送相关材料至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和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的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推荐后送至非公组织职称申报点,再按程序报送相关职称评审委员会。其中,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可由人事代理机构或行业性社会组织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经职称申报点受理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
此外,通知明确了职称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的计算。对于2021年度及此后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1月1日,截止时间为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对于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月1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9月1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对于通过考试和认定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考试和认定通过之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职称评审关系到广大专业技术人才的切身利益。接下来,市人社部门将结合“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有关部署和乡村振兴工作实际,全面实施专业技术人才“入县下乡”职称激励政策,认真组织实施“乡村工匠”、“高技能人才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等两项重点评审,进一步畅通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渠道,严肃规范职称评审行为,加强监督指导,精心组织开展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保障我市职称评审工作平稳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