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个人和单位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首页按个人、单位操作指南说明进行申报、审核。
网上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至2024年1月8日24:00(逾期不得补报)。
申报地点: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
网上资料修改截止时间:2024年1月10日24: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请各单位于2024年1月12日前将逐级审核盖章后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统一报送省高评办。对于破格申报人员,需要同时提交《四川省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其余附加材料不再报送纸质版。未按要求提交或逾期提交的申报材料均不予受理。
2、高级职称评审费用
报送材料需缴纳高级职称评审费用320元/人,其中含答辩费80元。申报人员通过省高评办审核后,可通过转账缴纳费用。缴费账户名称为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账号为4402207009024910403,开户行为中国工商银行成都东城根街支行。转账时请务必备注申报人姓名及内容,并保存好截图。逾期未缴费的申报人员视为放弃本次参评资格。
3、诚实守信
申报人员必须保证在参评过程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省有关评审法规、纪律和规则。所提交的评审信息和证件原件复印件必须真实、准确。对于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继续教育
任现职期间,申报人员必须参加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的继续教育。具体要求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文件要求。
5、任职时间计算
任职时间从职称资格认定时间算起到2024年1月8日止,任职时间计算时应遵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