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高级经济师考试,取得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的人员可以申请进行副高级经济师评审。
副高级经济师评审主要有以下6个环节:
1.申报、审查。符合申报条件(学历、资历条件;任职条件;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申报表,经单位审查以后,报主管部门(人事档案托管部门)审核;
2.初审。评委会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提交评审组评议;
3.评议。评委会组织参评人员进行考核(部分省市要答辩),提出评议意见;
4.评审。在“评审组”评议意见的基础上,对参评人员的评议结果进行讨论和投票表决;
5.评审结果公示;
6.最后审定、发证。由“评委办公室”对其评审材料进行最后审定。
副高级经济师考试设有《高级经济实务》一个考试科目,该科目又分为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10个专业命题,考生在报考时可以任意选择一个专业进行报考。
副高级经济师考试题型有案例分析题以及论述题,两种题型皆是主观题。考试时长为3个小时,考试采用机考形式,考生的所有作答都需要在计算机上进行,建议考生在平时的练习中注意自己的打字速度,熟悉高级考试机考系统支持的输入法: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