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经济师考试成绩采取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即科目满分的60%,《高级经济实务》的科目满分是100分,因此高级经济师的合格标准是60分。
一般来说高级经济师评审有以下7个流程,考生可以作为参考:
1.个人申报,递交材料
评审通知发布后,考生按要求进行申报,一般要求考生在网上进行申报,考生登录各地评审系统,填写、上传申报信息和材料。
2.单位组织推荐
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等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经公示(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照职称工作管理权限逐级审核推荐。
3.向委员会提交材料
部分地区需要考生递交纸质版评审材料,考生应按照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交材料。
4.评审资格审核
考生递交评审材料后,评审主管部门会对参加评审人员的材料、资格进行审核,部分地区还会在官网进行公示。
5.评委会举行评审会议/组织面试答辩
评委会将通过举行评审会议、组织面试答辩等方式对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注意:并非所有地区都要求答辩,考生可以及时关注参评地区人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的通知。
6.评审拟通过人员公示
评审结束后,各地会公布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对其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10天。
7.公布取得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公示结束后,对没有异议的人员给予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考生在取得任职资格后,可被单位聘任为高级经济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