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系统掌握经济工作专业理论、方法、技巧和相关政策法规, 有较强的理论研究能力, 能够开展经济工作政策、实务研究, 创新经营管理理念和专业方法, 能够设计实施经济项目或经济活动方案, 推动经济活动有序合规展开, 能够指导经济师等参与经济工作的各类从业人员合理合规开展工作。
(二)长期从事经济工作, 能够独立解决重要经济活动中的实际问题, 在创新经济管理方面取得较好成绩。
(三)取得经济师职称后, 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业绩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主持各类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的经济业务工作 2 年以上; 或作为业务骨干参与各类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的经济业务工作3 年以上; 或主持各类小型企事业单位的经济业务工作3 年以上; 或作为业务骨干参与各类小型企事业单位的经济业务工作4 年以上。且为提高单位经营管理水平和决策水平作出重要贡献, 并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获得省 (部)级以上奖励1项以上或州 (市)级奖励2项以上。
(3)获得省 (部) 级以上奖励1 项以上或州 (市) 级奖励2主持或作为主要负责人, 完成省 (部) 级以上项目1 项以上, 或州 (市) 级项目2 项以上, 或单位内部重大项目3 项以上, 完成项目立项、筹建、投产等全程, 并通过主管部门验收。
(4) 作为主要起草人, 参与制定经济领域政策、规章、行业规划、行业标准等2 项以上, 并正式颁布实施。
(5) 县以下人员, 工作业绩突出, 能够推广、应用高新技术或先进管理经验, 对提高本单位、本行业经济业务工作水平作出较大贡献。
2.研究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独撰或以第一作者 (或通讯作者) 身份, 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高水平研究成果2 篇以上 (其中核心期刊1 篇以上) 。
(2) 独撰或以第一作者身份, 公开出版高水平学术著作1 部以上, 且本人撰写5 万字以上。
(3) 主持编写相关专业培训教材, 且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 并在实际工作中推广应用。
(4) 作为主要完成人, 参与省 (部) 级以上研究课题1 项以上或州 (市) 级研究课题2 项以上, 并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5) 县以下人员, 围绕本地区、本行业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撰写有一定水平和深度并具有一定应用价值的专项调查报告、经济分析报告或重大立项研究报告等2 篇以上。
有关词语和特定概念解释:
(一)本《标准条件》所称业绩成果和研究成果是指从事本专业工作所取得的成果; 同一成果获多次奖励的, 以其中最高奖项为准。项目 (课题) 一般应为已完成的项目 (课题) 。涉及奖项的, 指在奖项等级额定获奖人数内 (以获奖证书为准) 。项目及奖项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标准条件》涉及公开发表研究成果或出版学术著作的, 是指在取得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 (CN ) 或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 (I SSN ) 的刊物上正式发表的学术研究成果或取得国际标准书号 (I SBN ) 并正式出版发行的学术著作。核心期刊参照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 《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编著的 《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开发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 (CSSCI ) 等收录的期刊。
(三)本《标准条件》中, “县以下人员”包括在县 (市、区) 及以下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本《标准条件》中凡涉及“以上”的, 均含本级。
(五)本《标准条件》中, 企业划型标准参照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
一般情况下,在中级经济师职称考过以后发表的都是有效的。不过,鉴于各个地区高级经济师评审政策有所不同,最好再与当地的人事考试中心确认一下。
1、由于正规期刊发表论文一般都需要排期,排期所需时间也不能完全确定和估量,建议在参加高级经济师评审的前1-2年准备好论文;
2、不要突击式发表论文,很多评审老师不喜欢短时间发表的论文;
3、论文从撰写、修订、定稿,到最终发表,请大家每篇高级经济师论文留出4-6个月的时间。这样,方可精雕细琢写出一篇好文章。
4、参考部分地区地区合格线及评审政策安排,未达到全国线而达到省线一般仅有一次参加高级经济师评审的机会。论文一定要提前准备好!
5、部分地区要求论文必须在评审申报前五年内发表或者申请前一年发表,大家一定要注意当地评审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在规定时间之前或之后发表的都不作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