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经济师考试的分数对评审有一定的影响,但并不是直接影响评审的通过率。考试成绩的主要作用是决定申报评审的次数以及是否具备申报资格。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高级经济师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60分)的考生,可以在成绩有效期内(一般为5年)多次申报参加高级经济师评审。这意味着超过国家线的高级经济师考生拥有5次评审机会。而达到部分地区设定的省线合格标准的考生通常只有一次评审机会,且成绩仅在该年度内有效。
评审的通过率一般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学历与资历、学术成果、工作业绩、继续教育和年度考核等。考试成绩虽然不影响评审的通过率,但能决定申报评审的次数。因此,考生在备考和申报评审时,需要全面考虑这些因素,并做好充分的准备。
1、学历及资历
一般是以下格式:
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经济师专业相关工作满2年;
大学本科学历/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经济师专业相关工作满5年;
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经济师专业相关工作满10年。
2、业绩成果条件
主要包含近年获得的与本专业、岗位有关的、含金量较高的奖项。近年主持、参与的项目、课题、成果等,
注:①业绩成果一般需要提供相应佐证材料,能有效证明业绩成果取得的时间、承担的角色和效果。②所有业绩成果材料及佐证材料复印件一般需所在(送审)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
3、学术成果条件
一般包括研究报告、项目报告、技术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发明专利、专著、专业论文。
注:①关于各类学术成果,一般需要与本人的专业、工作岗位有关;②各类学术成果须真实且符合本地区学术成果要求。
4、继续教育条件
一般为需完成的学时。其中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选修科目和必修科目。
注:①部分地区为明确强制需要继续教育合格证书,部分地区可以评审完成之后补齐学时即可,部分地区无要求。②供需科目、专业科目、选修科目、必修科目可能是交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