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统一考试合格标准
高级经济师考试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高级经济师试卷满分100,所以高级经济师考试60分及格。
2、省内合格标准
部分地区会设置高级经济师省内合格标准,一般会低于国家线60分,具体以当地通知为准。
3、单独划线合格标准
根据人社部<单独划定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地区单独划定高级经济师考试合格标准。
高级经济师考试成绩有效期是五年。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者,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自考试通过之日起,在全国范围5年内有效。
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并通过评审者,可获得高级经济师职称。各地区、各部门及具有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权的用人单位按照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开展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