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全省经济专业、部分工程专业和工艺美术专业正高级及以下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的公示
河北省经济专业、部分工程专业和工艺美术专业正高级及以下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于2024 年11 月 23日至11 月 30日在石家庄市进行了集中评审,现将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刊登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省国资委人事处实名反映(电话:0311—87902565, 通信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45号)。对有违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其评审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公示期结束后,对无异议的人员名单将报省人社厅备案,印发相关通知。
附件:2024年经济专业、部分工程专业和工艺美术专业
正高级及以下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名单(详见:http://hbsa.hebei.gov.cn//TZGG197/1733187798986.html)
省国资委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