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经济师考试成绩在通过国家合格标准后,成绩合格证明自考试通过之日起,在全国范围5年内有效。如果在这段时间内没有申报职称评审或者评审没有通过,成绩就会作废。因此,如果你的高级经济师考试成绩达到了国家合格标准,你需要在5年有效期内完成评审,否则成绩将会作废,想要再次申报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就需要重新报考高级经济师考试。
1、评审通知发布后,考生按要求进行申报,在网上进行申报,考生登录各地评审系统,填写、上传申报信息和材料。
2、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等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经公示(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照职称工作管理权限逐级审核推荐。
3、部分地区需要考生递交纸质版评审材料,考生应按照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交材料。
4、考生递交评审材料后,评审主管部门会对参加评审人员的材料、资格进行审核,部分地区还会在官网进行公示。
5、评委会将通过举行评审会议、组织面试答辩等方式对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注意:并非所有地区都要求答辩,考生可以及时关注参评地区人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的通知。
6、评审结束后,各地会公布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对其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10天。
7、公示结束后,对没有异议的人员给予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考生在取得任职资格后,可被单位聘任为高级经济师。
1、按照发布评审通知、个人申报、单位组织推荐、向委员会提交材料、资格审核、举行评审会议/面试答辩、结果公示、公布评审通过名单等流程进行。
2、并不是每个地区都按照以上流程进行评审,各地评审流程还是有一定的区别,考生一定要清楚本地区的流程要求,严格按照流程次序和时间安排,准确、完整、真实的准备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