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高级经济师属于副高级职称。经济专业人员的职称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其中高级职称进一步细分为副高级和正高级。具体职称名称如下:
初级职称:助理经济师
中级职称:经济师
副高级职称:高级经济师
正高级职称:正高级经济师
高级经济师作为副高级职称,是经济专业人员职业发展的重要阶段,标志着其在经济领域内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为了进一步体现专业属性,部分专业的职称名称直接以专业命名。例如: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知识产权专业:高级知识产权师
对于其他专业,职称名称后会标注专业方向,如高级经济师(工商管理)、高级经济师(财政税收)等。这种分类方式不仅更精准地反映了专业领域,也便于用人单位和评审机构对专业能力进行评估。
高级经济师和正高级经济师虽然都属于高级职称,但存在明显区别:
(一)职称等级
高级经济师:副高级职称,适用于具备较高专业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经济专业人员。
正高级经济师:正高级职称,是经济专业人员的最高职称等级,代表了更高的专业成就和行业认可。
(二)评定方式
高级经济师:采用“考评结合”的方式,需要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和评审。
正高级经济师:通常采用评审的方式,对考生的专业成就、学术贡献、行业影响力等方面有更高的要求。
(三)申报条件
高级经济师:一般要求具备一定的学历和工作经验,如大专学历需从事相关工作10年,本科学历需5年,博士学位需2年。
正高级经济师:通常要求更高的学历背景和更长的工作经验,同时需要在专业领域内有突出的业绩和学术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