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确定初级、中级和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国统一合格标准。根据国家战略需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可以单独划定相关地区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因此,中级经济师合格标准分为国家合格标准及省内合格标准:
1、国家合格标准(全国分数线)
经济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84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40分),即中级经济师考试各科84分及格(以试卷满分60%划线)。达到国家合格标准者,获得的资格证书全国有效。
2、省内合格标准(省内分数线)
部分地区设置省内合格标准,达到当地省内分数线者可获得省内经济师合格证书,拿到的省内合格证书只能够在本省范围内使用资格证书以及参加本省的相关职称聘用。
例如,贵州2020年经济师省内合格标准规定:初级、中级当年各科目成绩均不低于75分。在1个年度内各科均达到省内合格标准的,取得相应专业和级别贵州省内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省内合格成绩不实行周期滚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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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中级经济师考试成绩除缺考、违纪、零分、无效等异常成绩有异议的外,均不可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