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初级经济师资格考试践诺情况抽查工作的通知
为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顺利推进,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41号)要求,于近期开展宿州市2023年度中、初级经济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和践诺情况随机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确定
市人社局安排工作人员,从成绩合格人员数据中随机抽取8人(不低于本市成绩合格人员的5%,名单见附件2),并确定为本次抽查对象,同步短信推送抽查对象本人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预留的手机。
二、材料报送要求
请抽查对象对照本人适用的报考条件以及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及时扫描本人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单位出具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高中学历报考中级考试须提供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形成若干PDF格式文件,压缩打包为一个以“2023经济+本人姓名”命名的文件,并于2023年12月30日前发送到指定邮箱szsrsjzjk@163.com。
抽查对象应对本人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有关条款处理。
未按时报送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咨询电话:市人社局专技科 0557-3021623(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拨打)。